山西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两病年度支付限额分别计算。高血压限额330元,Ⅰ型糖尿病56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420元,限额不相互占用,最大限度保障患者用药。
一、限额分别计算规则
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两病年度支付限额分别计算。这意味着高血压的330元限额和糖尿病的限额(420元或560元)是独立计算的,不会因为使用了一种疾病的药品而减少另一种疾病的可用限额。

二、各病种限额标准
各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为:高血压330元、Ⅰ型糖尿病56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420元。同时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年度总限额最高可达890元(Ⅰ型糖尿病)或75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
三、报销计算示例
以在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为例(报销比例65%):高血压用药500元,限额内报销214.5元,超出部分自付;糖尿病(其他类型)用药600元,限额内报销273元,超出部分自付。两病分开计算,确保患者最大化享受政策待遇。
四、购药注意事项
患者购买高血压和糖尿病药品时,应告知医疗机构自己享受两病待遇,确保通过两病结算方式分别结算。如需查询限额使用情况,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强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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