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帮家里小孩搞点材料,需要用到户口本。翻开来一看,注意到那个“婚姻状况”一栏,突然就有点好奇,这里到底能填几种情况?平时好像也没太留意这个。
我记得我自己的,早些年是“未婚”,后来领了证,去派出所更新信息,就变成了“已婚”。这个过程我还挺清楚的,毕竟是亲身经历嘛
然后我就琢磨,那要是离婚了?或者说,万一…配偶不在了,这上面会怎么写?光凭自己这点经历肯定不够全面。正好手头没事,我就想彻底搞明白这事儿。
也没啥特别复杂的途径,我就是回忆了一下身边亲戚朋友的情况,再加上以前办事时隐约听到的一些说法,自己梳理了一下。
我先把自己的情况捋了捋:
- 未婚:这就是最开始的状态,没结过婚的,上面就写这个。哪怕订婚了,办酒席了,只要没去民政局登记领证,法律上就是未婚,户口本上也是这么显示。我年轻时候就是这样。
- 已婚:这个好理解,就是像我这样,去民政局办了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了。之后去更新户口本信息,就改成“已婚”了。这是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
那剩下的情况?我就接着想,主要是两种大家生活中可能遇到的:
我后来琢磨明白的其他几种情况
离异:这个我也见过。身边有朋友后来过不下去了,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拿了离婚证。之后户口本上就得改成“离异”。注意,必须是正式办了手续才算,分居、吵架闹离婚都不算,户口本上状态不会变的。
丧偶:这种情况比较伤感,就是结婚后,配偶一方去世了。那健在的一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就会更新为“丧偶”。这也得是配偶确实去世了,有死亡证明这些,才能去变更。
我折腾了一番,搞明白了,咱们户口本上常见的婚姻状况,基本上就是这四种:未婚、已婚、离异、丧偶。有些小孩或者特殊情况可能会空白,但对成年人来说,主要就是这四种状态了。算是个小小的实践发现,分享给大家,以后看户口本就不会觉得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