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这事儿真是一笔糊涂账,我算是亲身经历了一遭。当初离婚的时候,为了赶紧了断,很多细节都没细想,这户口迁出的问题,就埋下了个雷。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前夫在婚内买了套房,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户口也在这个房子里。离婚后,房子还是我住,但前夫的户口一直没迁走。我当时觉得,反正也不碍事,就没催他。
结果,过了两年,我打算把房子卖了,换个大点的。这时候问题来了,买家一看户口本,上面还有个前夫的户口,立马就犹豫了。人家担心以后会有麻烦,毕竟谁也不想买个房子,里面还住着个“钉子户”。
我这才着急了,赶紧联系前夫,让他把户口迁走。没想到,他一开始各种推脱,说自己没地方迁,要么就是工作忙没时间。我心里那个气,当初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把这些事儿都说清楚。
第一步:好好说话,协商解决。我强压着怒火,心平气和地跟他聊,我说:“你看,这房子现在是我的,你户口一直在这儿,我没法卖。就算我卖了,买家也会有顾虑,对你对我都不你现在有住的地方了,能不能抽空把户口迁走?”
他还是一副不太情愿的样子,说迁户口很麻烦,要跑很多地方。我就说:“要不这样,我帮你问问清楚,需要什么材料,你准备我陪你一起去跑,行不行?”
第二步:求助户籍管理部门。结果,协商了好几次,他还是拖拖拉拉的。我实在没办法了,就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警察同志倒是挺热情的,告诉我这种情况可以向他们反映,他们可以帮忙协调。
我把情况跟警察说了,提供了离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警察说他们会联系我前夫,劝说他尽快迁户口。
第三步:准备诉讼,留好证据。派出所也联系了前夫,但是效果不明显。他还是各种理由,就是不肯迁。我开始意识到,可能得走法律途径了。
我就开始收集证据,包括离婚协议、房产证、与前夫的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能证明房子是我的,他没有居住权,而且他有义务配合我处理房产。
我还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虽然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强制迁户口,但是可以在判决书中明确约定他迁移户口的义务,如果他不履行,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步:最终解决,虽没上法庭,但震慑住了。我把准备起诉的事情告诉了前夫,并且把律师的说法也跟他说了。我说:“我不想走到这一步,但是如果你再不配合,我就只能起诉了。到时候,不仅要花钱,还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
可能他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怕真的闹上法庭,他终于同意去迁户口了。
我陪他跑了一趟派出所,把户口迁到了他现在住的地方。房子总算可以顺利出售了。
这回经历真是让我长了个教训,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把户口问题说清楚,写在协议里,免得以后扯皮。如果对方不配合,一定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