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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州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来源:成都号 2026.02.18 03:33:39 阅读:61次
2026年广州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2026年广州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一、全域通用核心要求

  燃放品类限制:全市范围内,个人仅可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需注明“个人燃放”“C级”或“D级”字样),严禁燃放A、B级高危品种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特殊时段管控:市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含所有限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确保空气质量安全。

  全域禁放点位:无论所在区域是否为限放区,全市范围内以下地点及周边区域,春节期间(含除夕、元宵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单位需设置明显禁放警示标志并负责维护: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026年广州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专业燃放规定:仅允许经政府部门审批的专业焰火表演(如2026年白鹅潭春节烟花汇演),个人不得组织或开展任何形式的大规模燃放活动,专业表演需符合环保、安全相关标准。

  二、分区域燃放具体规定(春节期间)

  广州实行“核心城区全面禁放、外围区域限放”的管控模式,各区具体规定如下:

  (一)全面禁放区域(全年禁放,含春节期间)

  以下区域春节期间(含除夕、初一、元宵节等所有节点),禁止任何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仅允许经审批的专业焰火表演:

  核心六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全域;

  花都区:白云国际机场周边相关村(社区),包括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花山镇东湖村、小布村、平东村、平山圩、洛场村,花东镇天和村、九湖村等(具体以区政府公告为准);

  南沙区:南沙街道、龙穴街道、港湾街道全域,黄阁镇小虎岛、沙仔岛范围内;

  番禺区:南村镇、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小谷围街、大石街、洛浦街、石壁街、钟村街、大龙街、沙湾街全域,以及辖区内住宅小区;

  增城区:由东至增江西岸、南至济广高速公路、西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至广汕公路北绕线合围的闭环范围内,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

  从化区:街口街、江埔街、城郊街的大部分社区和村庄(具体包括街口街新城社区、城内社区等17个社区及5个村庄,江埔街河东南社区等11个社区及9个村庄,城郊街河滨北社区等8个社区及4个村庄)。

  (二)限制燃放区域(春节期间可按规定燃放)

  番禺区:石碁镇、新造镇、化龙镇、石楼镇全域为限放区域。燃放时间为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可燃放C、D级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南沙区:未列入上述禁放范围的区域(含珠江街道、万顷沙镇、横沥镇、东涌镇等,黄阁镇除小虎岛、沙仔岛外区域)为限放区域。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全天;正月初三至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4时,可燃放C、D级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花都区:除上述禁放区域外,新华街、花城街、秀全街划定临时燃放区为限放区域。燃放时间为2月16日(除夕)19时至次日1时,2月17日至2月19日(初一至初三)、2月23日(初七)、3月3日(元宵节)每日19时至23时,可燃放C、D级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增城区:除上述禁放区域外,其余合规区域为限放区域,春节期间可全年按规定燃放C、D级烟花爆竹(需避开全域禁放点位)。

  从化区:除上述禁放区域外,其余合规区域为限放区域,春节期间可按规定燃放C、D级烟花爆竹(需避开全域禁放点位),具体燃放时间可参照属地街道公告执行。

  三、违规燃放处罚标准

  个人违规燃放: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或燃放A、B级烟花爆竹,或不遵守安全燃放要求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严重违规追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违规处罚:在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或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

  四、温馨提示

  1. 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时,需选择空旷、无易燃可燃物、远离禁放点位的区域,燃放后及时清理遗留杂物,做好防火措施,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2.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规定,主动抵制违规燃放行为,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线索(举报电话可咨询属地公安机关或应急管理部门);

  3. 2026年白鹅潭春节烟花汇演于2月17日(大年初一)20时在白鹅潭江面举行,市民可通过官方渠道预约观演,文明观赏,切勿在观演区违规燃放个人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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