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版第三期余姚商品房以旧换新参与条件+报名方式
参与条件
(一)换房人条件:
1.“以旧换新”申请人应为本市符合拟出售旧房条件的合法产权人。
2.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全部流程与规则。
(二)旧房(拟出售住房)条件:
1.房屋范围:限于城区四街道(东至城东路、南至城东路和南环西路、西至梁周线、北至余慈公路)范围内的部分二手住宅。
2.房屋要求:
权证齐全,持有合法房产证及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如为国有划拨土地,需在交易过户前补缴土地出让金,并转换成国有出让);
房屋竣工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之前;
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以权证记载为准);
产权清晰,过户时必须为无抵押、无查封等权利限制,确保旧房正常过户;
已按规定缴纳或补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在交房前须腾空房屋(若被收购人仍需租用被收购旧房用于过渡,允许以被收购旧房的租房评估价与收购主体签订租房合同)。
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以收购主体派员现场踏勘结果为准)。
(三)新房(拟换购房源)条件:
须从本次活动官方发布的“换购新房意向项目库”中,选购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的新建商品住房。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换房人可以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到“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入口找到活动二维码或下图所示二维码使用“浙里办APP”扫码进入,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活动报名登记入口:
请使用“浙里办APP”扫码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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