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
➤春秋假假期安排
1.假期时间
春假和秋假各2天。
春假安排在每年清明节法定假日前后各1天,与清明节假期连休。
秋假安排在每年11月第三周周五和第四周周一,与周末连休。
学校需确保学年度总教学时间不减少,满足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要求。原则上不调整原定寒暑假时间、不变动学期开学时间。
2.假期内容
倡导以“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为核心,科学安排春秋假活动,可由家长带领孩子开展人文地理考察、农耕参与、生态保护、红色教育、非遗传承、博物馆参观等户外活动,鼓励家庭出游、户外锻炼、亲子阅读等假期安排,充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休息与自主发展空间。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丰富学生综合实践与休息调节机会,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起草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您可以在3月17日15:00前,通过扫描二维码表达您对本《实施方案》的看法,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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