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从事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和期限
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核定补贴的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补贴起始时间不早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所需材料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8)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理时限
受理上年度1-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申报方式及联系电话
申报方式: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上申报。
联系方式:0577-8852057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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