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以下失业保险待遇: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二)生育补助金; (三)价格临时补贴; (四)大龄领金失业人员续发失业保险金待遇; (五)大龄领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六)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随最低工资同步上调。 1、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和宁波高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241元/月提高至2394元/月,每月增加153元。 2、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和宁波前湾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34元/月提高至2187元/月,每月增加153元。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dGmGhOjCDuGVh7T3TRsfhQ?scene=1&click_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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