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工作已结束,现将我市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毕业证书时间:3月20日起,考生可与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领取事宜,咨询电话见文末表格。 二、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县(市、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领取时报毕业专业、毕业层次及准考证号)。 三、考生如需密封档案,请务必带上本人鉴定完毕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交教育考试机构同《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并密封。考生将领回的密封档案交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或人才市场)。 四、个别未通过省自考委、主考院校毕业审核的考生(已电话联系)请将所交的毕业生材料领回。 五、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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