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萧工作满三年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在萧工作期间可以申请最高30万元银行贷款贴息。 对在萧工作满三年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在萧工作期间可以申请最高20万元银行贷款贴息。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萧工作满三年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 注意事项 (1)上述贷款贴息标准按照申请人与银行签订的实际贷款协议利率执行,最高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 (2)已领取应届生生活津贴的不得享受本文件中高层次人才的生活津贴,人才晋升到D类及以上的档次后给予5万元人才提档晋升奖励,每人最多奖励一次。 (3)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以及出站后留萧的博士后人才按照我区的博士后政策享受资助,不重复享受提档晋升奖励。 (4)文件发布之日前已经毕业的“双一流”大学、国际QS100以内知名高校及与我区签订人才协议的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区领取完杭州市应届毕业生补贴后,继续在萧工作满三年的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贴、可以申请最高1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贷款贴息申请时间按照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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