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岗位,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适应能力;
4.年龄28周岁以下(199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5.汕头市本地户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以及安全保卫等工作(适合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视力正常(左右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7.持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专业院校(警校)毕业、部队退伍军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优先录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②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③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④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⑤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⑥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人数:
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3名。
管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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