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 时间安排 春假2天,即4月3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二)放假;连同清明假合计5天,即4月3—7日放假。 秋假3天,即11月19日(星期四)、11月20日(星期五)、11月23日(星期一)放假;连同周末合计5天,即11月19—23日放假。 假期设计 积极倡导以“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为核心,指导家长带领孩子开展人文考察、自然观光、农耕参与、生态保护、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红色教育、非遗传承等户外活动,鼓励家庭出游、户外锻炼、亲子阅读等假期安排,充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休息与自主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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