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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保定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公告

来源:成都号 2026.03.24 01:08:02 阅读:74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6〕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度该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3日、24日举行。定州市和雄安新区的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负责。具体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 号)有关规定,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社会工作师”)申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四)其他事项:   1、工作年限计算: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2.应届研究生: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3.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   4.“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   5.港澳台及国外学历: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港澳台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7.视力障碍人员: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三、告知承诺制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要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时,相关人员要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相关人员先行报名,并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上述报考人员务必于打印准考证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可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并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报考人员须确保报名注册预留个人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组织。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时间:3月17日9时-26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3月24日前完成注册,3月17日9时-26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务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否则无法审核)。   (二)考生注册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学历、学位信息系统审核后无法修改或删除,如果因填写错误等原因未通过的,可重新添加一条学历或学位信息,每个人最多填写五条。)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三)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需人工资格核查报考人员   对于不适用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资格证书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专业不完全一致、工作年限存疑,以及之前年度未按照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报考人员报名资格,需进行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上述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经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打印报名表,按照网报平台有关说明提示,在规定的现场核查时间到保定人事考务中心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现场核查时间、地点如下:   核查时间:3月25至26日   办公地点: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613房间   携带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社会工作师的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通过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携带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试收费   缴费截止时间:3月30日17时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30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高级社会工作师:根据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打印准考证   5月15日-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打印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证件类型进行选择,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七、考试大纲   2026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5版考试大纲,具体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考试大纲”—“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栏目。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八、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仅限携带准考证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考试实施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务必在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印制,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须由应试人员本人撕下答题卡并作答。   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进行重点提醒,请其从身上或个人物品中取出手机并集中放置;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请此类应试人员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   参照各类国家级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相关要求,考试过程中“经提醒”的提醒方式包括:开考前广播或工作人员宣读的监考指导语,考场醒目位置(如黑板上)的提示、存放规定以外物品位置(如手机袋、存放柜)的提示、准考证页面的注意事项等。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九、其他   (一)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二)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指导、服务工作。请考生关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有关事宜将通过以上平台及时发布。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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