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 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6.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2.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三)工作年限及其他相关要求 1. 工作年限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2.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考试。 3.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考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的,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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