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低碳中心”)成立于2009年,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06号浙江环保大厦,是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低碳中心围绕国家及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战略部署,主要负责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碳排放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绿色低碳发展及环境经济等领域的政策研究与技术支撑工作。多年来,低碳中心在相关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应用价值和政策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已成为浙江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技术支撑机构。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10人,均为编外人员岗位。岗位需求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制凭预期在6个月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要求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其他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以及能够达到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低碳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核心课程成绩单、主要研究方向或参与科研项目等材料,综合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补贴及奖金等待遇,并享有带薪年休假、定期体检等福利。薪酬待遇原则上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8:30—4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附件3),并将以下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 (4)计算机应用、英语能力相关证书或成绩单(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6)相关工作经历、研究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或荣誉证明(如代表性论文首页、专利证书、课题结题证明、获奖证书等)。 上述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打包后发送至邮箱:pwqjy@zjepb.gov.cn。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文章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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