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人(即死亡参保人员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当在参保人员死亡后及时申报暂停待遇领取,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登记,并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一)线上申领
申领人在山西政务服务网或“三晋通”(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个人身后“一件事”主题模块,按照指引填报《山西省个人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申请表》。按照办理个人身后“一件事”要求提供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在线受理申领人提交的联办申请,并根据平台推送的《山西省个人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申请表》,办理参保人死亡注销登记及丧葬补助金申领业务。
(二)线下申领
1.申领人在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的“高效办成一件事”联办服务窗口,填报《山西省个人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申请表》。按照办理个人身后“一件事”要求提供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在线受理申领人提交的联办申请,并根据平台推送的《山西省个人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申请表》,办理参保人死亡注销登记及丧葬补助金申领业务。
2.申领人在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社保基层服务窗口,办理死亡注销登记及丧葬补助金申领业务。
参保人死亡三个月内办理的,需提供:已故人员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参保人死亡超过三个月办理的,还需另外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非正常死亡证明。
》》》山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通知

》》》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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