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配方式
(一)一居室
目前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一居室可分配房源数量远大于轮候库内符合资格人数,一居室分配将按照申请人取得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不再组织摇号排序。选房顺序严格按“获得配租资格日期”先后决定,日期相同的将通过申请时间确定最终顺序。若后续轮候库内符合资格的家庭总数超过一居室可释放房源套数占比90%(含)将恢复摇号方式。

(二)两室一厅、一室一厅
两室一厅及一室一厅房源需求相对集中,可分配房源数量与具备对应配租资格的家庭数量之间存在差额,为保障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两室一厅、一室一厅分配采取摇号排序的方式进行,由西安市公证处对摇号过程进行监督、公证。
二、工作安排
(一)资格公示
2026年3月27日,对通过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有效期内)的申请人(截至3月26日前已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及拟分配房源进行公示。
(二)网上报名
2026年3月31日至4月2日,通过资格审核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的申请人(已公示)根据发布的拟分配房源信息,选择所需的小区、户型进行网上报名。
为确保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分配,现报名户型须与申请人数相对应;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在报名户型时不计入家庭成员总数。标准如下:
1.单身人员配租一居室户型。
2.两人家庭配租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
3.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
4.单亲家庭可以按照三人标准配租。
根据户型匹配规则,若此次已通过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有效期内)的申请人,确实需要添加家庭成员真实有效的信息(仅限配偶或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请于2026年3月30日15:00前完成高新区公租房管理系统内的家庭插入。
(三)报名公示
2026年4月3日,对报名信息进行公示(公示1天)。
(四)公证摇号
将报名两室一厅及一室一厅户型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向西安市公证处报备,并及时发布摇号的时间、地点;在西安市公证处的监督下,通过公证摇号的方式确定该户型的选房顺序,摇号顺序结果也将及时公布。
(五)现场选房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将集中组织各小区分批次进行选房;根据拟分配房源数量和选房顺序(两室一厅及一室一厅户型根据摇号顺序结果选房;一居室户型按照申请人获得配租资格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发布获得选房资格人员名单、选房时间、选房地点;选房人员根据选房顺序依次按报名的小区、户型进行楼栋、房间号的确定(各小区拟分配房间按照楼栋、户型在大屏幕中全部展示,以便大家选择),房屋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针对放弃选房资格出现的剩余房源,将根据摇号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选房,直至本批次房源分配结束;未分配房屋的,可继续参加后期房屋的摇号报名分配;为确保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房现场不接受所选房屋的查看。
注: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在年度资格复核或动态核查过程中,若申请人的配租资格已超出住房保障标准,已获得配租资格将自动取消。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1.高新区保障房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代办公租房申请事项。
2.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均由西安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受理。
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网络在线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的限定,网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
4.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按照区内住房发展需求,均只以房屋租赁为主,未发布任何出售信息。
5.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若住房保障群众收到类似非法代办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信息,请及时向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反映(举报电话:89199056、89199002)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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