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2022 年 7 月 1 日 以后生育的参保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 2023 年 3 月 1 日后生育的参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规定产后申领生育津贴。
条件一: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参保状态及医保待遇正常,条件二: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
如不满足条件二的,可通过继续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后追溯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
不同的参保人员享受不同的生育保险待遇,具体见下表: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