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收货地址应当在福建省范围内。
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补贴方式和流程
全市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平台实名认证,领取补贴资格,在参与商家(或线上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
销售企业完成送货上门或消费者自提产品后视为交易完成。商家需按规范要求采集商品SN码等数据信息。送货或提货时间应在下单后30天内,最迟不得超过2027年1月15日。
享受补贴产品必须开具厦门市销售发票。产品开票金额扣除各类企业优惠,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以及商品名称、型号等必要信息。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尽快开具,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
参与商家管理
由市商务部门细化参与商家基本条件,各区商务部门组织征集、遴选确定并公布名单。各区商务部门要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商家名单,要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不得限制中小企业参与。
建立参与商家产品销售价格备案机制。参与商家需向各区商务部门报备其补贴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开承诺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并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
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参与商家渠道优势,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发展,通过增加农村地区参与商家数量、引导线上平台向农村地区倾斜等方式,保障农村居民享受补贴政策。
资金投放规则
厦门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资金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月统筹投放。每月资金兑付遵循“先领先得、领完即止”原则。当月投放资金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月即时停止受理;未申领到当月补贴的消费者可在后续月份政策存续期内继续申请。若年度资金总量使用完毕,将发布公告终止活动。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