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烟台市户籍或烟台高校(高校试点范围:烟台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医药大学、鲁东大学)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已选择在烟台市就业或创业,符合以下困难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双亲早逝或单亲家庭;
(3)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
二、补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发放 2000 元。
三、申请人条件
烟台市户籍或烟台高校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困难大学生,已选择在烟台市就业或创业,品德优良,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工作后积极参与社会服务。
四、申请材料
需申请人到原毕业高校团委处提交材料:
补助金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复印件(今年毕业学生可提供录取证明)
家庭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村委会/社区盖章证明等
个人申请人准备好材料,请将纸质材料交到莱山团区委处。
五、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2026年3月31日。
联系方式:0535-6891582
来源:人才烟台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lRQFfaUspMSQK47Lnd_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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