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假:2026年4月3日、4月7日
秋假:2026年11月19-20日、23日
春假2天,春假衔接“清明”假期,每年根据国家清明假期安排确定具体时间。(2026年春假时间为清明节假期前后各1天,即4月3日、4月7日)
秋假3天,固定为每年11月第三周周四、周五及11月第四周周一。
实施范围
全县1—9年级学生,幼儿园(含民办)参照执行。
假期设计
假期倡导以“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为核心内容,学校应指导家长孩子科学规划假期生活,鼓励开展家庭出游、户外锻炼、亲子阅读等活动,引导家长带领孩子走进博物馆、红色基地、田间地头,参与人文地理考察、农耕体验、生态保护、红色教育、国防教育、非遗传承等实践体验,充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休息与自主发展空间。
规范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双减”等各项要求,规范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因调整安排了春秋假而增减课程、课时。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给学生布置书面形式的家庭作业;严禁返校后立即组织考试;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学校不得在春秋假期间统一组织或变相引导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户外拓展等形式集体活动。
安全教育
坚持落实好“1530”安全教育提醒机制,学校在春秋假期前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专门开展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明确家长监护责任。建立假期家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确保学生假期安全。加强假期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防止因沉迷手机(游戏)、亲子矛盾冲突等引发学生极端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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