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程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分值30分,分七、八年级两个学年进行,每学年各15分,由《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构成。其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每学年7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8分。

1.《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每学年7分。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由任课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给予考核。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8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项目为七年级50米跑和立定跳远、八年级掷实心球和篮球运球,两项成绩取平均值计入过程性评价成绩。
3.成绩上报。各学校需在每年6月底前,将学生过程性评价成绩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成绩单上报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计入考生中招体育考试总成绩。
(二)终结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分值70分,由耐力类必考项目、素质类选考项目和技能类选考项目构成。其中:耐力类必考项目1项、素质类选考项目2项、技能类选考项目1项。
考试项目分值
(1)耐力类必考项目(1项):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分值25分。
(2)素质类选考项目(2项):考生从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3项素质类项目中选考2项,每项分值15分,共30分。
(3)技能类选考项目(1项):考生从篮球运球绕杆、足球运球绕杆、排球垫球、乒乓球左推右攻4项技能类项目中选考a1项,分值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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