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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成都号 2026.04.03 14:12:56 阅读:52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26〕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认定范围:

  (一)澄海区户籍的人员;

  (二)持有澄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澄海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澄海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汕头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地在澄海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或认证为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澄海区指定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

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30。

  第二阶段: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7:30。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报名,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正式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2.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本认定公告第一点认定范围和第二点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网报时按照以下要求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请选择: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确认点请选择: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请选择:汕头市教育局,确认点请选择: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三)体检

  1.体检指定医院我区体检指定医院: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路北侧怀汉路西面,联系电话:0754-85789670)。

  2.体检抽血统一要求空腹,其他体检注意事项详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与流程”(附件2)。

  3.体检时须自带本人身份证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此表须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并用一张A4纸双面打印)。

  体检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体检表中个人基本信息、申请资格种类等内容(体检表可先填写个人信息再打印,也可打印后手工填写),个人签名须为亲笔签名。请在“贴相片处”及“用于贴教师资格证书相片”处均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的所用相片相一致)。

  体检时,医院将核验本人身份,确认无误后在“贴相片处”的照片上加盖上体检印章。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收回,并集中报送至区教育局。

  4.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申请人的体检时间:2026年4月10日- 4月21日。

  第二阶段申请人的体检时间:2026年6月15日- 6月25日。

  体检须知与流程详见本公告的附件2,个别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可自行与医院联系后提前体检。

  特别提示:1.因各地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不同,请申请人务必明确自己是属于本公告第一点认定对象的人员范围,且符合认定条件,才可按照上述体检指引到我区指定的医院体检,选错体检医院责任自负。2.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全部做完且合格,才可视为“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因体检项目包含胸透,请女性申请人不要在怀孕期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四)材料确认

  汕头市教育局和我局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无须到现场进行线下材料确认,在网上报名时直接上传相关材料,供认定机构审核即可,但所上传的材料需清晰可辨认且符合格式要求。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我局将于材料确认时间段在网上进行材料确认。

  第一阶段材料确认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7日。

  第二阶段材料确认时间:2026年6月25日—6月30日。

  所有申请人应随时注意查阅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或者是认定机构直接来电(0754-85856063),以便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我局将于材料确认时间段在网上对材料齐全的申请人进行确认,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的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材料待完善】,如果该状态变为“待审批”,说明我局已通过确认。

  认定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

  (1)澄海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二面,户口簿需上传户主页及本人页);

  (2)持有澄海区居住证(即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在澄海区)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和居住证需上传正、反二面);

  (3)澄海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二面,学生证需上传本人基本情况页及注册信息完整页面);

  (4)居住在澄海区的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居住证或通行证需上传本人基本情况页及有效期页);

  (5)驻地在澄海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二面,军官证或士兵证需上传本人基本情况页及有效期页)。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通过在线验证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的学籍报名时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需要提供学业成绩单原件。不能通过在线验证的需上传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上传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在学期间成绩表以及教育实习鉴定表。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您咨询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

  4.体检合格证明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并有医院盖章,且含所有体检单)。体检后体检表统一由医院收回并送区教育局。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附件),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或上传认定系统。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此相片须与本次认定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相同),请将此相片贴于体检表“贴相片处”和“用于贴教师资格证书相片”处,以备认定通过后用于制作证书时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将依据材料确认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将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请将此认定申请表交给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申请人所在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或者申请人没有单位的,请自行保管该申请表)。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自行领取。领取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3楼306室。第一阶段认定通过的证书预计在6月初可以领证,第二阶段认定通过的证书预计在8月初可以领证,具体时间以我局的通知为准,届时的领取通知发布在“汕头澄海教育”公众号。

  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后,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补充有效学历信息。随后凭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到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截图,前往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与体检表照片、用于贴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保持一致,并符合规范,如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教师资格证申请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材料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学历补充说明:应届毕业生使用【学籍信息】报名并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在补充有效学历信息后,方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若补充后的学历显示为“未核验”状态,须经认定机构审核通过。非应届毕业生(特别是非应届在读研究生等)注意不要混淆采用此认定方式。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汕头市澄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306室,办公电话:0754-85856063。本公告及相关表格和文档可在“汕头澄海教育”公众号查询与下载。

  相关附件:

  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请用一张A4纸双面打印)

澄海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与流程(澄海区人民医院)

澄海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3.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

澄海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澄海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澄海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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