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3日10:00至2026年4月22日17:00

2.登记方式
申请人通过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或北京保障房APP进行登记。
特别提示:为方便申请人在登记时段快速完成意向登记,建议提前注册登录,先行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登记开放后直接点击 “立即登记” 提交即可。
官网入口: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3.登记材料
⑴申请人应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信息。其中,已婚家庭须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应推举一方提出申请。
⑵申请人须提交学历和学位证明。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2026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信息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⑶申请人须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方法详见附件4),其中2026年2月的社保缴费区县应为海淀区。如2026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毕业生尚未缴纳社保的,可先行提供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就业单位的注册地、纳税地须在海淀区),上传的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含电子三方、劳动合同)信息应清晰完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及上传材料均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材料应为原件的电子版照片或PDF扫描件并确保清晰完整。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视为登记无效,不予复议。
特别提示:2026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毕业生尚未缴纳社保、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已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选房时应提交本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5),并于入住后6个月内补充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及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提供社保证明、学历学位材料的,项目产权单位(运营主体)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腾退房屋。
4.资格审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意向登记的申请人(或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
5.审核结果公示
审核通过的名单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同步转发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人可提出相关申请复议。
特别提示:
⑴使用“北京保障房APP”登记的,请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或者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最新版本。
⑵登记期间如遇系统升级维护,暂无法使用时,请等待维护结束后继续登记,登记顺序不影响选房顺序;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关注北京保障房APP的“通知公告”栏目。
⑶登记信息请务必检查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按要求上传材料。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之后不再接受新登记。在登记期间,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登记截止前及时登录系统变更信息。在登记期结束后,所有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附件下载:
》》公告详情:2026年北京海淀区青年公寓配租意向登记公告(房源+租金+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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