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社工队伍结构,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 定期调查、走访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掌握残疾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和服务情况,逐人逐项建档立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辖区内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走访。
2. 协助街道残联理事长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工作。
3. 反映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医疗、教育、就业、扶贫、托养、维权、无障碍建设等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4. 组织残疾人开展和参加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
5. 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组织开展助残活动。
6. 向残疾人及亲属宣传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 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 具有长芦街道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轻度肢体或听力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
4. 能熟练使用手机、计算机等工作设备。
5. 具有开展残疾人工作所必需的体力、精力和能力,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和开展相关工作,服从街道残联的工作分工和安排。
6. 遵纪守法,政历清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 年龄: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4月28日至2008年4月27日之间出生)。
8. 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长芦街道微信公众号"长芦快讯"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9:00至2026年5月8日18: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扫描公告内二维码,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后按要求准备材料,发送至邮箱:13951682886@126.com。

3. 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命名);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学历认证);
(5)户籍证明(含户主页及本人页);
(6)残疾人等级证书;
(7)如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需提供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顺序装订)。
4. 资格初审:2026年5月6日-5月9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初审,结果由招聘方电话通知本人。
5. 缴费确认:通过初审人员,需在2026年5月6日9:00-5月9日18:00缴纳报名费40元(备注:应聘报名+姓名),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
6. 核减(取消)计划: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终止本次招聘并公告。
7.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 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 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 笔试
• 时间、地点:后续通知,需携带身份证参加;
• 形式:闭卷,内容不指定教材,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占总成绩50%;
• 注:不指定培训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 面试
• 确定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 资格复审: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审,不合格或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 形式: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占总成绩50%;
• 面试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材料由南京大厂长芦劳动服务公司收纳存档,不予退还。
(四)体检和考察
1.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排名第二位的考生为替补人员;
2. 体检名单在报名渠道公布,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4.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考察;
5.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录用手续
1. 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到街道报到,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4. 递补人员仅在本次招聘有效期内有效。
五、劳动合同签订及待遇
1. 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参照本街道社工标准执行;
2. 录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以人事代理形式用工,约定试用期;
3.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监督与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 长芦街道:025-57620757(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南京大厂长芦劳动服务公司:陈先生13951682886、025-58392978
(二)监督电话
• 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纪工委:025-5762798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发布单位: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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