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越城区(斗门、马山、孙端、沥海四个街道除外)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其中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每个消费者、每辆新车只可享受一次,且为首次购买新车保险。

活动时间:
2026年5月8日-2026年6月30日(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活动金额:
总金额300万元整,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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