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厦门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总分115分,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各区积分计算规则基本一致。
一、积分构成
总分:115分
1. 务工社保积分:58分
2. 稳定居住积分:57分
二、务工社保积分(58分)
主申请方积分(48分):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4分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
副申请方积分(10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12个月积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2分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
三、稳定居住积分(57分)
居住年限积分(24分):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
房产积分(24分):
随迁子女父(母)在申请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区社保同缴积分(9分):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申请区,并在该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
四、同分比较规则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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