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4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4.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能接受轮班、加班,需要夜间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仅可报考一个意向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候。
报名地点:海珠区官洲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海珠区北山大街10号官洲街道办事处二楼),联系电话:020-34089190。
五、报名材料
(1)《官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学信网学历鉴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六、考试形式
岗位一(101):笔试+面试
岗位二(102):笔试+体能考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专业相关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岗位一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岗位二笔试成绩满分30分,时间为40分钟。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体能考核(仅岗位二)
体能考核内容为:俯卧撑,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满分30分。体能考核时间与笔试时间为同一天,在笔试结束之后开展。
(三)面试
岗位一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岗位二按笔试成绩+体能考核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岗位一)或笔试+体能考核(岗位二)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岗位一面试分满分为100分;岗位二面试分满分为40分。
岗位一面试合格分为60分;岗位二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政审及体检。
七、综合成绩计算
岗位一: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组成。
岗位二:笔试成绩+体能考核+面试成绩直接相加合成。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对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薪酬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4089190
地址:海珠区北山大街10号官洲街道办事处二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附件下载
附件2:官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消防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岗位二)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10807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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