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适用范围

实施日期为2026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然人在我县购买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认购书》签订及交付定金,且在10月30日前已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及交付契税,可申领房产购置财政补贴。每个自然人仅限一套商品住房可申领财政补贴。
【注:在2026年人才住房专项促购活动网签购买商品房均可参与此次补贴;同时,在本县购房人符合惠州市人才房票补贴政策条件的,可叠加享受,最高叠加补贴可达15万元(我县最高5万元购房补贴+市级最高10万元人才房票补贴),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补贴标准按商品住房成交价格分档执行:
1.4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每套房源发放20000元财政补贴;
2.50万元(含)至70万元(不含70万元),每套房源发放25000元财政补贴;
3.7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每套房源发放35000元财政补贴;
4.100万元(含)以上,每套房源发放50000元财政补贴。
补贴资金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承担,即全部由惠东县财政统筹负责,从本次2000万元促销活动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申领与发放流程
(一)开发企业统一报送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补贴申请资料收集、报送的责任主体,统一收集自然人购房信息向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报送自然人在惠东县购买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的《认购书》及交付定金证明,初步确认补贴名额。
在10月30日前向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统一报送网签合同备案和契税完税证明,及其他必要补贴申请资料。
申请资料须包含以下完整材料:
1.《惠东县2026年“五一”假期商品房促销活动补贴方案申请表》;(点击可下载:2026年惠东县“五一”假期商品房促销补贴申请表.docx)
2. 商品房认购书复印件;
3. 定金交付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 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6. 申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共有人);
7. 申领人本人(或共有人)一类银行结算账户资料(开户行、账号、户名,须与身份证明一致)。
(二)补贴审核与发放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书面说明具体原因,一次性告知申请主体补正要求;经县住建局审核合格后,由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县政府请款后,发放商品住房购买补贴至房源购买人账户。
补贴发放优先保障资金足额使用,若2000万元资金用完,本次补贴活动自动终止,县住建局将另行发布通知。
(三)退房及纠纷处理
若出现退房、取消交易或相关购房纠纷导致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购房人应在交易取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申请退还已领取的财政补贴款;逾期未主动退还的,县住建局将依法依规追缴,情节严重的将记入相关信用档案。
四、联系咨询电话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0752-8862212
本方案具体实施细则由县住建局另行发文通知。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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