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2日
关注微信
微信关注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手机访问
手机访问二维码

扫二维码访问,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cdhao.com

返回
详情
当前位置:成都号 > 每日更新 >【本地资讯】2026年南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本地资讯】2026年南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成都号 2026.05.12 15:19:46 阅读:6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确保2026年秋季学期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本地资讯】2026年南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1.南明区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主要招生对象为小班幼儿,即年满三周岁、未满四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类活动的适龄幼儿。

  2.各幼儿园中、大班有空余学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招收插班生。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南明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原则,为片区内适龄幼儿接受公平、公正、按时、就近、免试的学前教育服务提供支持。

  (二)全区幼儿园按办园性质不同实行分类招生。

  1.公办幼儿园

  公办园优先招收户籍为南明区的适龄幼儿入园。由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具体招生时间、方式、要求等以幼儿园发布的招生通知为准。

  公办园(小区配建)优先招收小区内“

人户房”一致(即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户籍对应房产证持有人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若小区配建幼儿园无偿移交协议中对招生范围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民办幼儿园

  民办普惠性、非普惠性幼儿园,家长可结合家庭住址、单位地址、收入水平、教育理念、自身需求等情况,自主为子女选择适宜的幼儿园就读。

  3.其他性质幼儿园

  企事业单位、军队、医院、高校、街道等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系统、单位、街道内职工或居民的适龄子女入园,有空余学位再招收南明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流程

  (一)发布《南明区2026年学前教育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各幼儿园、乡(街道)通过公众号和各种信息平台多渠道发布《南明区2026年学前教育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南明区2026年幼儿园分布情况一览表》(附件)。

  点击查看:南明区2026年幼儿园分布情况一览表.xls

  (二)各幼儿园发布本园招生通知

  各幼儿园根据《南明区2026年学前教育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办园性质拟定本园招生通知,报区教育局审定后,通过公众号、公示栏等方式对外发布本园招生通知。

  (三)幼儿园开展招生工作

  幼儿园根据本园招生通知所规定的时间节点,按照本园性质,规范组织完成新生登记、审核、录取工作。

  1.公办园在公示栏张贴招生通知后,按照“先报先得、招满即止”的原则确定入园幼儿。公办园(小区配建)经登记、审核资料后,汇总本园意愿就读人数,若招生计划数≥意愿就读数,幼儿园直接录取;若招生计划数<意愿就读数,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民办园、其他性质幼儿园参照本方案,结合园所实际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2.为充分利用公办幼教资源,满足幼儿入园需求,各公办园第一轮招生完成后,南明区教育局将在“南明教育”公众号发布《南明区公办幼儿园空余学位补录通知》,统一向社会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名单及空余学位数,学位对适龄幼儿开放报名。家长可在补录通知规定时间内到有空余学位的园所报名,幼儿园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予以新生补录(空余学位招满即补录工作结束)。

  3.南明区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前教育统筹招生工作统一于2026年5月11日启动,在2026年7月31日前结束,请家长务必关注意向幼儿园招生通知。在各园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家长未及时关注到幼儿园招生通知,未及时参与登记、审核、摇号,未及时办理入园手续的,将视为自愿放弃入园学位。

  四、工作提示

  (一)各幼儿园需结合自身园所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实施“一园一案”,在报备区教育局审定后,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进行招生。

  (二)幼儿报名采取实名登记制。家长登记审核时,须提供真实有效资料。登记、摇号、报名后,幼儿入园信息不得变更。如家长所提交的入园信息及相关印证资料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登记且不得参与南明区其他公办园登记。

  (三)畅通举报渠道。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核实查处。公办幼儿园违规招生的,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民办幼儿园违规招生的,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园许可证。

  (四)各幼儿园严格执行《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贵阳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筑发改收费〔2014〕560号)《贵阳贵安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筑发改价费〔2022〕718号)《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黔发改收费〔2015〕2133号)《关于调整南明区公办幼儿园伙食费标准的通知》(南发改通字〔2023〕12号)《关于调整南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发改联发〔2025〕1号)文件收费要求,根据幼儿园办园性质、分类等级进行收费。若收费标准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五、监督咨询方式

  南明区教育局监督咨询电话:0851-85813139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1日


重庆POS机办理-重庆POS机代办
推荐阅读:
微信搜索: 微信搜索【鸿海便民服务】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交通】, 即可获取相关办理信息,如有最新的政策信息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在此更新。还有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指南、每日成都热点资讯等你解锁!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反馈
内容过时 未解决问题 文章侵权 排版错乱 内容有误 其他错误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