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招生学校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通过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后面志愿的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下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
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划定方式
各批次录取分数线由市招考办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中考录取总分统一划定。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分别划定。
三、特长生录取分数要求
体艺特长生:
· 第一批次录取:分数不得低于第三批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其中中心城区领航学校不得低于中心城区第二批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 第二批次录取:分数不得低于第三批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10分
· 第三批次录取:分数不得低于第三批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30分
体育后备人才: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第三批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80%。
四、征集志愿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次学校,经批准,可在第二批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上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招平台填报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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