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租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审批流程共约25个工作日。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详细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清单
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公租房需提供以下5类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数、婚姻状况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住房、财产、社保等情况承诺等材料。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属有稳定就业的,应当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
(四)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父母、子女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五)申请人签署的同意接受对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核查的书面承诺
注:相关材料涉及无法收取原件的,提供原件核对后收取复印件。
二、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线上申请:
方式一:海南省政务服务网
方式二:海易办APP
(二)线下申请
申请人可向其户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线下申请。机构抚养孤儿或者不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应当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线下申请。
三、审批流程(共25个工作日)
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审批流程如下:
第一步:受理审核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一次告知补正通知书》注明补正期限
第二步:初审(10个工作日)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材料、大数据信息共享、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
第三步:公示(10个工作日)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其办公场所和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申请人居住地等区域,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步:复核(2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调查不成立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出具审核同意意见,并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公示情况及相关审核信息通过平台推送至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
第五步:核准(3个工作日)
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综合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和入户调查、公示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
(一)审核通过的,按规定予以轮候登记或给予保障,并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申请人出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确认回执》
(二)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办理结果通知书(不通过)》
四、温馨提示
审批流程从三审三公示压缩为二审一公示,大大简化了办理环节,提高了效率。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入户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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