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普通批次第一批次为分配生志愿,共设置4个志愿,为平行志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接收分配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在城市区2026年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增加50分确定,低于此分数线或不符合分配生资格的不予录取。分配生志愿录取时不含照顾分数,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进行排序,三科总分仍相同的一并录取,其他招生计划不变。如出现分配生名额未录满的情况,由此空出的计划添加到该校统招计划中,以确保录满计划。不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在录取分配生志愿时不予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分配生,学校名额不再递补。
2.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①学生必须到教育局政策性招生录取的学校上学;②学生必须在招生录取学校注册学籍,且学籍在校连续保留三年;③学生本人必须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上学三年(正常休学然后复学的除外)。
市普通批次志愿填报说明表
志愿批次
志愿名称
可选报学校
备注
市
普
通
批
次
志
愿
第一批次
(分配生志愿)
1.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2.洛阳理工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3.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4.洛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5.洛阳市第三高级中学
6.洛阳市第八高级中学
7.洛阳外国语学校
8.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
9.洛阳市实验高级中学
1.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可在9所高中学校中最多填报4个志愿。
2.此批次4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填报时不能重复。
第二批次
(统招生志愿)
1.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2.洛阳理工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3.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4.洛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5.洛阳市第三高级中学
6.洛阳市第八高级中学
7.洛阳外国语学校
8.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
9.洛阳市第五高级中学
10.洛阳市第六高级中学
11.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
12.洛阳市第十高级中学
13.洛阳市第十一高级中学
14.洛阳市第十二高级中学
15.洛阳市第十三高级中学
16.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17.洛阳师范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18.洛阳市实验高级中学
19.洛阳市新学道高级中学
20.洛阳市宏瑞达学校
21.洛阳格致学校
22.洛阳市文兴学校
23.洛阳新盛中学
24.洛阳梅森学校
25.洛阳佳林学校
26.洛阳长春中学
27.洛阳枫叶双语学校
28.洛阳欧亚学校
29.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
30.洛阳复兴学校
31.洛阳华洋学校
32.洛阳理思实验学校
33.洛阳东方理工实验学校
34.洛阳市东明外语实验学校
35.洛阳华夏外国语学校
36.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37.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中澳班
38.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中加班
39.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中韩班
40.洛阳理工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中美班
41.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中美班

1.考生可从36所学校和5个国际班中最多填报10个志愿。
2.此批次10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填报时不能重复,注意考虑在学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
填报志愿说明:
1.被前一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的录取。
2.获得尖子、特长生合格证的考生,要在市提前批次志愿中选报与合格证一致的学校,报考其他学校、其他类无效。
3.对于填报民办学校或国际班志愿的,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能力。
4.所有考生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须填写自己的意见方可保存填报信息,调剂意见不影响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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