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具有天津市河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办理回河北区升学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河北区升初中办理范围
具备河北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本市外区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具备河北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外省市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
截至登记时间已取得与河北区房产地址相同的户籍,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二、所需材料
1.本市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
(1)学生河北区常住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河北区房屋产权证基本信息页及签章日期页;
(3)《2026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加盖现就读小学学校公章(现场确认时携带);
(4)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2.外省市学籍小学毕业生
(1)学生河北区常住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河北区房屋产权证基本信息页及签章日期页;
(3)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注:外省市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登记。家长可于2026年5月25日9时—2026年6月4日17时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津北招生平台”,点击“六升七回户籍地升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本次转学不予安排学校。
2.资格审核。2026年6月8日—6月22日,工作人员将对家长在预约登记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如预审通过,家长将于6月22日下午17点前收到短信通知。按照有关规定,本市外区小学就读学生的家长将进行现场核验,具体要求是:学生一名家长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9:00-11:30,14:30-17:00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与小程序提交材料一致)和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前往河北区教育局一楼接待室进行现场核验。外省市小学毕业生无需进行现场核验。
3.就学安排。河北区教育局依据回户籍区升初中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通知报到。开学前,由安置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入学事项,学生按学校要求报到。逾期未到校者,视为放弃。入学后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1.此次登记的学生为具备河北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或学籍已升入初中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回户籍区升学。

2.家长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在河北区升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家长要保证现场核验时所留存手机号通信畅通,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学校通知。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审核日期结束后(6月22日后)小程序个人页面会发生状态变更,审核期内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4.完成回户籍地升学信息登记并通过核验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回户籍地升学,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如材料审核通过后放弃,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初中转学申请。
5.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作提示
学生升学全过程由河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2-26288185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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