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电子卡绑定。本次崇州购房补贴以消费电子卡的形式进行发放,用户点击活动申领页面的“核销适用门店和消费电子卡绑定入口”按钮,按照提示在指定页面进行绑定,绑定时输入的手机号和其他实名信息需与提交申请时一致(包括用户姓名、注册手机号和证件号码),如遇无法绑定的情况,请联系95516。
2. 消费电子卡使用。成功绑定消费电子卡的用户,在崇州市参与活动商户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将支付卡选定本张消费电子卡,即可核销使用。
3.有效期限。本消费电子卡有效期为发放之时(以消费电子卡生成时间计算)起180*24小时,实际有效期用户可通过绑定页面进行查看,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
4. 使用限制:消费电子卡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直至额度用完为止。
5.使用消费电子卡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退款金额在消费电子卡有效期内将原路退回至用户(到账时间有延迟,以实际入账时间为准);如退款时消费电子卡已过有效期,退款金额将不予退回;如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消费电子卡额度。
6. 在支付过程中,如消费电子卡额度不足,将支付失败。
7.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消费电子卡限用户本人使用。
8.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以不正当方式套取银联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APP账号等,中国银联、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商户有权不予其使用消费电子卡、追回已发放的消费电子卡。
9.用户使用消费电子卡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后续不予补发。
10. 最终规则可在我的-红包-云闪付红包使用须知查看。
特别注意事项
1.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在申请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按要求提交资料。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通过审核和获得消费补贴;对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等情形的,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要求申请人退回已获得的补贴,同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申请人骗取补贴的,由涉事企业先行垫付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停止该项目后续所有消费券补贴资格。
2.活动期间,因申请人操作不当、申请人委托他人操作不当或申请人所在地区网络故障、电信运营商故障、第三方其他平台限制等非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银联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的申请人无法参与活动或参与失败,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银联不为此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若要撤销或更改网签备案的,应先撤销申请,终止审核或撤回审核结果。申请人已领取补贴的,如撤销或更改网签备案,已发放但未使用的补贴将予以收回,已使用的补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人所退房屋购房款中直接扣除对应金额后缴入财政。如发生多发错发,或经过再次核实申请人不符合参与活动要求,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补贴。

4.补贴申领通道关闭后,符合住房“以旧换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可向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下申请相应补贴。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