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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成都号 2026.03.08 12:26:58 阅读:89次
城口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一)聘用制书记员:2名,性别不限。

  (二)派遣制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

  (三)派遣制专职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聘用制书记员需取得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或者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优先。

  司法警察需取得专科以上学历。

  驾驶员需取得高中以上学历、C1及以上驾驶资格,同等条件下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具有中共党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复转退伍军人、持有驾驶证A证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司法警察需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裸高1.75米以上,驾驶员裸高1.70米以上;

  6.书记员、司法警察、驾驶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至2008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7.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

  (二)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具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具有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

  2.报名地点:城口县人民法院5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携带《招聘聘用制/派遣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驾驶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由本人前来报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城口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在“重庆城口法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专职驾驶员不参与笔试。

  (三)技能、体能测试

  书记员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司法警察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参加体能考试。

  驾驶员需参加驾驶技能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确定为驾驶技能考试人员。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在“重庆城口法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评分规则现场宣布。测试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城口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四)面试

  报考书记员职位的按照(笔试成绩+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考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

  报考驾驶员的技能考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参加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整面试比例。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书记员、司法警察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驾驶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书记员、驾驶员体检参照适用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司法警察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有关标准,考察参照适用我市法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而出现缺额,将按照上述规则,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城口县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符合招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与城口县人民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用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派遣制司法警察、派遣制专职驾驶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城口分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至城口县人民法院工作,派遣期2年,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五、工资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差旅费、福利待遇等按有关政策文件及城口县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报考人员总成绩保留至下一次聘用制书记员、派遣制司法警察公开招聘前。期间,本院聘用制书记员及派遣制司法警察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的,经党组研究,可从本次应聘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进行补充聘用。

  2.招聘期间有疑问的,可联系城口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23)59225408。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城口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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