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及全面育人工作要求,乌鲁木齐市本着错峰有序、安全为先原则实施2026年春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执行范围
全市辖区中小学(含中职)统一执行 。
二、时间安排

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4月2日—3日;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4月29日—30日。
初三、高三年级春假时间全市统一为4月30日。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